特聘教授和特聘教授
特聘教授和特聘教授的设立是为了吸引, 保留, 并为通过学术/创造性活动、专业服务和教学而脱颖而出的杰出澳大教师提供荣誉和认可. 被选为特聘教授或特聘教授的教师将通过其专业工作证明有潜力提高澳门在线赌城娱乐的学术声誉.
合格标准
全职教师(不包括系主任和院长),在申请时在适当的学科中拥有终身教职和副教授或教授级别.
聘任条款
- 任期三年,每年续期,但须视年度教师表现评估而定
而主席或教授职位通常会轮换,以便更多的教职员工得到认可, 主席有可能连任.
- 最低3美元,每年的教授奖和5美元,000 annual award for chair; subject to provisions of the chair/professorship, 这笔钱可以作为额外的工资,也可以用来支付与研究或创造性活动相关的允许费用. (注:某些教授职位明确规定,年度奖励只能作为额外工资.)如果可以选择使用奖励来支付可允许的费用, 资金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学生研究助理(按现行薪酬标准计算)
-差旅费(根据国家规定)
-设备、软件、书籍、用品等. 用于研究或创造性活动(用捐赠基金购买的物品必须通过标准采购程序获得,并且仍然是大学的财产)
如奖金作为额外薪金,额外津贴将包括在奖金总额内.
申请过程
- 教务长办公室将征求申请和提名.
- 申请包应包括以下内容:
- 一封概述教学成就的信, 学术/创造性的努力, 为专业服务,并解释在三年任期内要追求的目标
- 最近的简历
- 多达七个工件的组合(出版物的副本), 创作作品的复制品, 格兰特的报告, 等.)代表在过去五年内完成的工作,反映了担任主席或教授的资格
- 两封支持信:一封来自澳大教员同事,另一封来自澳大外部熟悉申请人工作的同事
- 由相应的系主任和院长出具的确认资格和讨论申请优点的信函
- 教师发展咨询委员会将审查申请,并根据申请人的优势向教务长提出建议.
- 总统, 与教务长协商后, 你会任命他为主席或教授吗.
定期检查
- 在定期的教师评估过程中,系主任或院长每年都会通过教师的任期来讨论受聘教授或教授的经验.